《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出台,
会促进水果业健康发展
10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下同)施行,果树种苗管理有望结束管理散乱状态。《办法》的施行对我市影响几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我市果树种苗 有待进一步规范
记者从市农业局种子站了解到,我市目前果树种苗主要是荔枝、龙眼、葡萄等品种,其中葡萄种苗大部分为外来品种,而荔枝、龙眼种苗,我市也有种苗场培育,每年荔枝、龙眼种苗交易量也不在少数,在我市北流、博白等县(市)的种苗交易给当地农民带来了不少收入。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目前到底有多少种苗,多少种苗场培育果树种苗,以及每年成交的种苗量不得而知。专家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对果树种苗的情况是空白的。由于情况不明,就会产生很大的危险性,比如说,怎样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本地物种的退化,物种的改良也就无从谈起。而这些危险也会危及农民的增收。
据自治区的统计,2007年,全区果园面积1406.64万亩,位居全国第三,水果693产量万吨,产量名列全国第五,产值114.9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256.64元,水果良种覆盖率达88.02%,特别是我区的柑橘、香蕉、荔枝、龙眼、葡萄等一批特色水果产业,发展迅猛,在国内外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一些制约全区果业发展的因素也逐渐显现,特别是果树种苗管理不规范。
促进优质 实现增收
自治区《办法》的颁布,使我区水果产业站在新的法治起点上,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部政府规章,明确了果树种苗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抓住了种子这一农业生产最关键的环节,从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振兴广西果业雄风。《办法》进一步规范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果树良种质量,促进果树种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我市“优果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现优质果树种苗良种化布局,提高我市水果品种品质和综合竞争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果树种苗品质参差不齐,为防止不适合我市种植的果树品种进入市场,农业部门必须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品种登记工作,掌握登记品种的品种来源、特征特性、生产试验情况和植物检疫等情况,确定新品种的种植价值和适宜区域,严格把好品种准入关,确保果树新品种质量,加快果树种苗良种化进程。
我市果树种苗生产规模小、产地散、生产工艺落后,容易造成假劣果树种苗上市难以管控的局面。对此,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果树种苗生产作为种苗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来抓。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对果树种苗生产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做好市场准入,对生产备案果树种苗认真做好备案。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备案的果树种苗实施产地检疫,确保果树种苗质量,最大限度防止果树种苗病虫害的发生,切实维护果农利益。切实做好果树种苗检疫合格告示。果树种苗检疫告示是合格种苗的“身份证”,是保护果树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重要措施。农业部门将对果树种苗生产者的检疫合格告示进行检查,确保无病苗木的正常流通。做好自繁自用剩余果树种苗销售监管。目前,我市自繁自用的果树种苗,邻里之间相互串换或者出售的情况十分普遍。农业部门要在果树种苗销售旺季深入集市检查自繁自用果树种苗的销售,认真检查生产备案证明和植物检疫证书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