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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9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文章来源: 玉林日报  作者:肖孋鲡  发布时间: 2008-9-5 11:12:00  阅读次数: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市从9月1日起,再次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做出调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玉林市区将有1600多人受益,每人平均上涨幅度达60元。

    失业保险金最高可达574元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此次调整,是充分考虑了当前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参保对象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同,以及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不同,不同程度提高了各地区不同参保对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参保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70%发放,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增加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最低工资金额。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可达到574元,最低达到406元。

    门诊医疗补助费随之上调

    随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提高,失业人员享受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提高。据介绍,我市门诊医疗补助费以失业保险金的10%来计算,此次调整后,最高金额达到57元,最低达到41元,能更有效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人员能平等分享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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